孙砚菲:千年未有之变局:近代中国宗教生态格局的变迁

作者:孙砚菲发布日期:2014-07-10

「孙砚菲:千年未有之变局:近代中国宗教生态格局的变迁」正文

 

(本文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赵鼎新老师给予了许多宝贵建议。Chris Brown、冯仕政和汲的意见使本文得以避免不少疏失之处。本文并得益于2012年中国政治社会学讲习班参与者的批评和建议。在此一并致谢。当然,文中所有可能的错误均由笔者自负。)

 

引言与问题

19世纪晚期,面对西方列强的冲击,有识之士曾喟叹中国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这之后中国的发展应验了这一说法。一百多年来,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无不发生天翻地覆之变。就是变化相对缓慢的宗教领域在近三十多年里也发生了巨大转变。替代自宋元明以来成型的传统宗教生态的是一个正在快速形成的新型宗教生态。宋元明以来,中国基层社会宗教生态的主要特征可以形容为民间宗教(popular religion)为主、佛道等教为辅、各宗教彼此之间交错融合,而当前新型宗教生态形成的标志则是民间宗教主体地位的丧失和基督宗教的崛起。①以下详述之。

宋元明以来,民间宗教乃是宗教生态的主导势力。民间宗教中又以两种形式最为重要,一是地方社区宗教(local communal religion),二是祖先崇拜。各里社无不建有神庙,县城和更大的城市则有城隍庙、东岳庙等各类神祠。人们修建社区庙宇,供奉神,以期得到神明对此方土地和人的庇佑;每逢神明圣诞,便组织举行集体祭祀、抬神绕境、演戏酬神。这样集宗教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活动吸引了远近乡民,也吸引商贩前来集市贸易,从而使庙会活动成为社区社会生活的中心。祖先崇拜在整个社会遍行。不仅每家每户葬礼要如仪,须按时节给祖先上供,此外宗族组织还每年数次在祠堂(有些地区还要在先祖的墓地)集体祭祀祖先。按照杨庆的说法,民间宗教的一大特征是制度性不强,即其依托于世俗组织,如家庭、宗族组织和村落,自己没有独立的组织,并且相对来说教义和科仪往往都不太成系统。

佛教和道教是民间宗教之外对中国人的生活有着很深影响的两种宗教。与民间宗教不同,佛教和道教均为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即除了有自成体系的教义和科仪、专职宗教人士外,还有相对独立于世俗团体的宗教组织。佛道教的庙观和宗教人士遍布全国,其中又以佛教的数量为多。庙宇是专职宗教人士栖身和修行之所,也是俗家人士祈福朝拜的场所。佛道教的宗教人士所提供的仪式服务往往是祖先崇拜和社区神庙的宗教活动的补充。

这一传统的宗教生态在清末民国时期受到剧烈的冲击,但其大的格局在基层社会依然得以维持。然而,在近三十多年来,在一个中国各种传统宗教文化似乎得到恢复的背景下,由于各宗教的恢复和发展速度十分不同,一个与传统宗教生态结构很不相同的新型宗教生态正在中国快速生成。就地方社区宗教来说,大多数城市里的庙宇在遭受20世纪的劫难后再也没有恢复起来;许多村庙虽然重建或修复了,并且在重建之初也曾热闹过一阵,但大多数地区的大多数村庙在近十年来均现颓相,为数不少的村庙平素只有老太太们问津,即使是神诞日的全村性宗教活动也是规模变小、有些村民不再参加、或者活动干脆就停歇了。传统祖先崇拜的仪式虽在相当数量的家庭有一定程度的保留,但是在绝大多数地方宗族合祭祖先的仪式没有能够再定期举行。

与民间宗教的式微形成对比的是基督宗教在最近三十多年里的蓬勃发展。自15世纪末以来,随着基督宗教向欧洲以外地区传播,其传教活动开始全球化。明末时候,天主教教士也来到中国传教,但以失败告终。鸦片战争后,基督宗教凭恃西方列强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强势传入中国,但也没能够取得大规模发展。到1949年左右,基督宗教的教徒不过400万,其中天主教徒300万,基督新教(以下简称基督教)教徒100万。然而,基督宗教在近三十多年来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虽无确切人数统计,目前,天主教人数估计大约在600万到1200万左右,而基督教人数当在4000万到9000万间。如果说天主教最近三十多年里的增长速度基本与中国人口增速持平或稍落后,那么基督教在当前中国的发展则跨越了城乡,遍及到社会各阶层,远远超过1949年前的水平,成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发展势头最为迅猛的宗教。这三十多年来,基督宗教的优势性发展主要是靠基督教来拉动的。

与基督教相比,本土的制度性宗教,即佛道两教,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就迟缓得多。虽然由于两宗教在中国历史悠久,佛道教的信仰作为一种文化习俗弥散在社会中,但真实皈依人数并不多。如果看庙宇数量和宗教人员的数量,则还没有恢复到1949年前的水平。再者,基督教所展现出的扩张欲望和活力,远非本土宗教所能企及。换言之,由于基督教的拉动,基督宗教与本土宗教的差距在日益扩大。虽然基督宗教的信徒在中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尚不足6%,信教人士的绝对数目已经相当可观。更何况,本文所使用的“宗教生态”这个概念注重的是各宗教势力的相对消长。与基督教在这三十多年里的迅速增长相比,民间宗教式微,佛道等本土宗教发展相对迟缓。这使得基督教的优势更加明显。各宗教间势力的相对消长使中国传统的宗教生态格局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

事实上,随着近代以来基督宗教传教活动在欧洲以外地区的扩张,凡传统社会的宗教生态发生重大格局性变化的,基本上都是以外来的基督宗教成为强势宗教或取得大规模发展为特征。这些地方包括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大洋洲、南北美洲、菲律宾及韩国等地。然而,我们同时也看到,在基督宗教传教势力的大力冲击下,许多原来不信奉基督宗教的国家和地区诸如日本、南亚、东南亚、中东、北非仍基本能保持本土宗教占绝对优势的格局。

以上的这些观察引发了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中国维系了近千年的宗教生态格局在最近三十多年里发生了巨大改变?这一转发是如何发生的呢?第二,为什么基督宗教能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取得大规模发展,而在其它许多国家和地区却发展缓慢呢?换言之,基督宗教的扩张是全球性的,但为什么它在不同地区却有不同的发展?

在重点解释完第一个问题后,本文将把中国的个案与近代基督宗教在不同地区传播的差异结合在一起进行讨论,试图对第二个问题也给出解答。

 

理论背景

宗教社会学在讨论一个社会的宗教变迁时,常用它的宗教性的总量来衡量,具体则用人们持有的宗教观念(如相信上帝存在、相信死后生命有延续等)和宗教行为(如上教堂、庙宇的次数)来丈量。本文引入了宗教生态这个概念,意在探讨不同宗教之间力量在一定时空下的相对消长。最近几年有感于基督教的快速发展,国内的学者们频频使用宗教生态这一概念,并把民间宗教等本土宗教在基督教的强势发展前的式微称为宗教生态失衡。Goossaert 和Palmer在他们的新著里也使用了宗教生态这一概念来探讨多种类型的宗教在近现代中国的变迁。宗教生态这一概念的长处在于能够把握宗教的整体发展状态。在这一概念的指导下,即使在分析单一宗教的状态时,也是将之放置在与其他宗教的比对中来观察,这样就避免得出基于单一宗教的观察而做出对整体宗教形势的误判。但是与多数国内学者不同的是,本文在使用这一概念时,不假定某一特定的宗教生态为理想状态,也不用“失衡”来形容对这一状态的偏离。本文的着重点是解释,即对中国宗教生态的变化作出理论性的分析。

在解释宗教变迁的两个主要理论中,传统的世俗化理论(secularization theory)强调经济的现代化导致了宗教的衰微,并不关心各宗教在现代化条件下发展的差异性。但我们将世俗化理论稍作改变后不难得出相关的推论,即:对现代性条件适应性强的宗教更能在现代条件下获得发展。本文认为现代化的进程确实对宗教变迁有莫大影响。但与世俗化理论不同的是,本文更强调的是政治力量或者说国家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如果说经济、文化力量对社会的塑造往往以发散式的方式缓慢地进行,那么政治力量由于集中了强制性手段(coercive means),因此有能力使社会发生大规模的、剧烈的变动,包括使宗教领域发生巨大变化;第二,欧洲近代历史与以前相较的一个大变化就是国家力量变得空前强大,国家把原来属于先前地方势力控制的范畴纳入自己的管辖,并且对司法、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享有比先前更为强大的塑造力量。当国家力量强大后,它开始向其他地区进行殖民扩张。如果说西方国家的经济现代化和民族国家的兴起紧密相联,是西方政治势力和宗教势力特定组合下发生的历史进程中的产物,那么非西方国家则是被动地被西方殖民主义带入了这一进程,新成立的民族国家也不得不大力进行现代化。换言之,无论西方还是非西方,经济现代化都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是由政治之手在背后推动着。

针对本文提出的问题,本文着重要分析的是西方殖民主义对被侵入的当地政治势力和社会结构的改变、它所引发的当地的民族主义运动和民族主义运动胜利后所建立政权的性质,以及所有这些对基督宗教在当地社会传播的影响。

以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为契机,西班牙、葡萄牙首先在拉美殖民,其后荷兰、英、法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在海外开辟殖民地。殖民主义一直持续到20世纪。在这一过程中,西班牙和葡萄牙衰弱了,但是一些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进行得较为顺利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则强大起来并加入了殖民国家行列。基督宗教在全球的发展与殖民主义的全球扩张始终紧密相联。

其中,基督宗教的扩张与国家政治联系最紧密的是西班牙和葡萄牙。西班牙和葡萄牙人在殖民的过程中,铁蹄所到之处总有传教士相随。征服者的殖民活动得到罗马教廷的支持,而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王室负责承担传教活动的费用,并在派遣传教士、指派主教等事务上拥有权力。在它们的殖民地,各个天主教修会的传教士纷至沓来,以殖民政府的武力作为后盾,修建教堂,摧毁当地社会原有的信仰和习俗,向当地人灌输天主教,使当地人的社会生活围绕教堂活动的节奏运行。一般说来,天主教国家往往政教合一,因此天主教海外的传教活动一般得到政府直接支持。而在一些基督教国家中,政教分离趋势明显,其海外传教活动相对独立于政府。进行殖民活动的主要机构――如英国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出于政治考量或者商业利益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不愿意传教士深入到他们控制下的殖民地进行传教活动,深怕激化当地人的抵抗。

我们认识到,传教士与殖民者并非一体。即使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传教士也对殖民政府奴役当地百姓屡有批评。尽管如此,这一时期的传教士活动仍是殖民主义结构下的产物,也摆脱不了与殖民主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殖民者的枪炮轰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大门,不会有基督宗教大规模的全球宣教活动。殖民活动所建立的交通、通讯网络为传教士的行动提供了便利。殖民势力相当程度上也保障了传教士的人身安全。和殖民者一样,传教士也是那个时代文化的产物,他们中不乏为殖民事业出谋划策、鞍前马后者。传教士为了传教的目的有时还会推动殖民活动的进行。殖民势力的侵入改变了当地社会的结构,使传教士在这个社会结构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基督宗教的传教活动经常会被当地民众视为殖民主义的一环,而受到民族主义运动或社会革命的冲击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是之故,基督宗教在一个地区传播的命运必不可免地与该地由殖民主义引发或诱发的革命运动相关。

本文因此从殖民主义与民族国家建构的角度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督宗教发展及其所引发的传统宗教生态变迁作出解释。本文的核心论点是:除非一个地区的国家力量过于薄弱以致殖民势力长驱直入而毫无招架之力,否则殖民势力的侵入必然激发该地人民的抵抗和民族主义运动。而决定基督宗教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则是这一国家或地区民族主义运动的性质(是改良性的政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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