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平:基督教哲学与西方宗教精神

作者:卓新平发布日期:2015-04-09

「卓新平:基督教哲学与西方宗教精神」正文

基督教哲学与西方宗教精神有着内在的、结构性关联,与西方思想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结合和共构。就其体系和传承来看,基督教哲学是“西方”的,是一门“西学”。接续了西方的希腊精神、希伯莱精神以及古罗马精神,并受到西方宗教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两大传统的影响。基督宗教作为一种“普世宗教”可以超越东西方之限,问题在于这种“宗教”、“神学”和“哲学”如果在中国之构建,那它究竟是一种“移植”还是一种全新的“重建”?前者是一种宣教,后者不过是重新起步。究竟会是哪一种可能,未来依旧是一种疑问。

关于基督宗教是否为“西方宗教”,中国学术界近年来有许多争议。不少人认为基督宗教作为一种“普世宗教”不只是隶属于西方,而乃有全球意义;从其起源来看,它产生于古代巴勒斯坦,具有“东方”色彩;从其近现代发展来看,它由西往东、从北往南,其信徒人数比重亦已从西方往东方、南方倾斜;故此,基督宗教并不具典型的“西方”意义。诚然,这种看法从宗教宣教学、传播学上来理解颇有道理,自成一言。但细究基督宗教的思想体系及其理论学说对世界的影响,却不难看出它具有深刻的“西方”印痕,与西方思想精神的起源和发展有着不解之缘。从其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来看,基督宗教按其构建主体和发展主流仍不能摆脱其“西方”之归属,其被称为“西方宗教”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基督宗教引申到基督教哲学,这种西方哲学体系和思想学说的特点则更为明显。它主要为“西方语言”的表述、“西方思想”的流露,与西方宗教精神有着内在的、结构性关联,其超越西方之经典本身的诠释、解说亦体现出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因此,基督教哲学迄今仍为一种“西学”,它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也只能从“西学东渐”,从中西思想文化的相遇、碰撞、对话、沟通上来理解。看到这种“异”,体悟“它山之石”对中华文化精神的意义,这应是中国学者对待“西学”的正确态度,也是我们在中国思想语境中谈论基督教哲学的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基督教哲学的界定

由于宗教与哲学之复杂关系在人们理解上的困惑和张力,不少人曾对有无“基督教哲学”质疑。20世纪初,西方“经院哲学”研究复兴,随之亦形成了一场有无“基督教哲学”这种概念的争论。其中颇具典型意义的即“伯里哀――吉尔松(Brehier-Gilson)之论战”。在这场爆发于20世纪30年代左右的论争中,伯里哀(M. Emile Brehier)认为没有“基督教哲学”,正如没有“基督教数学”和“基督教物理学”那样。而吉尔松(Etienne Gilson)则根据其对西方中世纪哲学的研究指出存有“基督教哲学”,并且认为中世纪哲学的性质就是基督教哲学。由此,“基督教哲学”之说逐渐被学术界所承认,其概念和意义亦进而得以扩展。

不过,吉尔松所理解的“基督教哲学”有其独特意义,而不完全等同于泛指的、仅基于理性的哲学。当其谈到中世纪哲学的性质及意义时,吉尔松认为基督宗教在这一哲学体系的形成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若无基督宗教则不可能产生的、这种在原理上和方法上均属纯理性之哲学体系,就应该被称为基督教哲学。在此,他指出基督教哲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关涉启示与理性的关系,在于其对“产生人类理性的启示的可能性”之思考。也就是说,基督教哲学必须将基督宗教的启示视为理性必不可少的补充。“只有启示与理性之间的内在关系,才能够赋予‘基督教哲学’一词积极的意义”。

由此可见,基督教哲学并非纯理性之构的哲学,而有其信仰之启示的参照和参与,启示与理性构成了其内在的辩证关系。所以,基督教哲学仍为基督宗教信仰意义中的哲学。正因为如此,人们将中世纪哲学视为“神哲学”。而这一表述被天主教学界沿用,故在中文中亦有“天主教神哲学”之概念。现代所谈论的“宗教哲学”大体可分为两类,前者为对相关宗教的哲学阐述,有其信仰前提和其启示的参与,其信仰启示与理性思辨形成张力与和谐的内在关系,如基督教哲学、佛教哲学等。后者则是对宗教的哲学探究,其以理性为工具,却不以信仰为前提;此即现代宗教学意义上的宗教哲学,它是对前一种宗教哲学的勾勒、描述和分析。就其整体来看,应该承认前一种宗教哲学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后一种宗教哲学。

从基督宗教的思想传统来看,“基督教哲学”一词最早见于古罗马时代希腊教父克里索斯托(Joannes Chrysostom,亦译“金口约翰”)的布道文《论历书》(公元386-387)和拉丁教父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的论著《驳尤利安》(公元410年)。但他们是以这一术语来泛指基督宗教及其世界观,而尚无一种独立的基督宗教哲学意识,亦没有试图构建一种与基督宗教神学相区别的哲学。不过,这种表述对基督宗教此后的理论架构却具有重要意义,它开辟了基督宗教思想向哲学思辨敞开之通途,由此开始了其从教父哲学到经院哲学的发展。在这一意义上,不少现代基督宗教思想家把“从使徒时代直至今日基督宗教中的哲学体系称为‘基督教哲学’”。

吉尔松等人在界定“基督教哲学”时曾指出,“我们称为基督教哲学的,乃是那种由确信的基督徒所创立、区别开认识与信仰之秩序、其命题既能根据自然理由来证明、又可在基督宗教启示中窥其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理性加以道德必要性之帮助的哲学。” 在其看来,基督教哲学的本质特征有三:其一,它只应包括那些能通过自然方式来证明的命题;在此,基督教哲学乃是根据经验或知性的思考而产生,其逻辑出发点不能基于启示和理性所不能洞察的真理。这样,基督教哲学与基督教神学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突出来自上帝的启示,而前者则强调这些启示应借助于自然真理来把握,更加侧重于那种靠自然认识能力来达到的真理。其二,它决不会与基督宗教所清楚表述的信仰相对立。在这种信仰的指导下,基督教哲学会不断提高、完善,朝着那种“永恒哲学”的理想目标而努力。显然,基督教哲学强调信仰先于理性,此即奥古斯丁、安瑟伦等基督教哲学家的发展进路。其宗教信仰确定了这些哲学家的认识立场,规定了其哲学思辨的意义、方法和认知进路。其三,它必须有意识地在基督宗教信仰的影响下来加以构建。这种信仰的先在性为理性之探立有界限,给理性认识提供了一定的认知目的,因而基督教哲学的构架不全然为纯理性的构架,它无疑有着超理性的因素。就此而论,基督教哲学体系的特点是与其信仰传统有着深广联系,其体系化、理性化的努力仍是服务于基督宗教信仰之“大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国天主教学者往往将“基督教哲学”汉译为“基督徒哲学”。

二、西方宗教精神的基本构成

一般而论,基督教哲学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二:一是基督宗教的经典《圣经》,二乃古希腊哲学思想的遗产。而西方宗教精神则由古希腊精神、古希伯来精神和古罗马精神这三者汇聚而成。由此可见,基督教哲学的思想精神与西方宗教精神有着密切的关联,二者实际上乃是一种共构、叠合、传承、弘扬之关系。当然,这种关联不仅仅是基于史实之发掘,而乃有形而上之意义。其脉络神髓之交融互渗乃在于一种精神体悟,恰如中国思想大家汤用彤先生所言:“哲学精微,悟入实相,古哲慧发天真,慎思明辨,往往言约旨远,而见道深泓。故如徒于文字考证上寻求,而乏心性之体会,则所获得者其糟粕而已。”

(一)古希腊精神

在西方精神中,古希腊精神乃其历史的重要渊源和起点,它作为西方古代精神的主体而代表着西方精神发展史上的第一块里程碑。总体而言,西方精神之库中的自然精神、浪漫精神、自由精神、神秘精神、理性精神、科学精神和思辨精神等,都可以在古希腊精神中找到其雏形和根源。因此,古希腊精神也为西方宗教精神提供了丰富而重要的资源,为基督教哲学的形成埋下了意义深远的精神伏笔。

首先,古希腊贤哲对“物”自体和“物”之上(或“物”之后)的反思及其推理逻辑,构成了西方宗教精神中的“理性”传统,铸就其特有的“宗教理性”。这种“理性”对此后形成的基督教哲学至关重要。西方宗教中的神学之思亦直接源自古希腊的哲学传统,以“智慧”和“思辨”为特色,体现出追寻“物”之“源”的深度和领悟“形”而“上”的高度。这种“自然之探”和“超然追求”使西方传统中的哲学与神学得以打通,其“现实”与“永恒”、“此在”与“终极”之关切及其意趣最终在基督教哲学上达到整合和统一。“哲学”(philosophia)一词在西方语言中可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毕达哥拉斯之用,其原意乃“爱智”,表达了人们“趋向智慧的努力”。毕达哥拉斯强调寻找规律,通过推演而达到抽象,由此发展出一种既抽象又神秘的“数字主义”,为宗教理性的逻辑论证奠定了基础。罗素认为,基督宗教中视基督为“道”,对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加以逻辑证明,其思路正是受了毕达哥拉斯的启迪。这种在认识“物”上达到抽象化的进路被亚里士多德所延续,并被其发挥得淋漓尽致。亚氏在研究自然世界,即外在客体上创立了一种“形而上学”,从而使对“物”的认知达到了一种升华和超越。“形而上学”(metaphysica)在古希腊文中有“在物理学之后”或“在物体之后”这两种解释,前者在形式上源自公元前1世纪安德罗尼柯在整理亚理士多德的著作时将这14卷著述集为一册而放在其《物理学》之后,故给人一种直观理解;后者则因这些著述乃讨论“作为有的有”、“有本身”等问题,关心的是“在物体之后”,故给人一种抽象理解。这后一种思路正好与《易•系辞》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相吻合而被中译为“形而上学”。但在中国语境中,“形而上学”因被视为“玄学”而往往也被解释为一种僵化、僵死的理论学说。实际上,“形而上”或“形上学”在西方语境中并非负面词或否定义,而乃指对物自体认知和理解上的一种抽象性、本体性和整体性把握,即一种“本质洞观”。而这种对世界事物的“本质洞观”在西方宗教精神中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它说明人对物的认知要具有超越和升华。“形上学”在此实乃西方科学精神之魂,它使科学建构、体系化成为可能。西方科学体系主要由其形上学和方法论所构成。与西方文化相比较,我觉得在上述认知上有必要为“形上学”正名,我们仍需要挖掘和发挥这种“形上”精神和“形上学”,在认知世界万物之“本质”及其“整体”上获得突破性进展。在西方传统中,也正是有了这种被视为“太初哲学”、“元哲学”或“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基督教哲学的构建和发展才水到渠成。

其次,与对“物”的认知相并列的,在古希腊精神中亦包括其哲学家对“己”的认识。此乃西方思想传统中“主体精神”的萌芽。古希腊德尔斐阿波罗神庙中留有“自知”(认识你自己)和“毋过”(不要过分)的古代遗训,颇具中国文化传统“中庸之道”之古风。苏格拉底按此启示而提出“认识你自己”,并通过认知而深感“我知我无知”。这里,苏格拉底已从认识“自然”之“物”而转向认识“自我”之“己”,从“外在”转向“内在”,从“客体”转向“主体”,因而代表着西方精神史上“主体意识”、“主体哲学”的最早开端。可以说,苏格拉底对“自我”有限的认识和其人生态度上的超越“自我”,为西方宗教的谦卑精神、超越精神、拯救精神和殉道精神提供了宝贵资源。

       再次,通过对“物”对“己”的认知,以及体会到这种认知的有限,柏拉图进而在其世界观和认识论上创立了其“理念观”。柏拉图对个别与整体、相对与绝对、有限与无限、现实与永恒、此在与彼岸等关系有过深入思考,他基于人的存在和认知的有限性而指出“理念”乃为独立于个别事物和人类意识之外的神秘实体,这种“理念”作为永恒不变的绝对存在而是个别事物的“模式”和“范型”,有限存在的个别事物乃为完善“理念”之不完善的“影子”和“摹本”。一方面,二者相分相对,本质迥异,具有天壤之别。但另一方面,二者在“模式”、“层次”上却有着“形而上”意义上的关联。在柏拉图看来,人们存在的这个现实世界乃是不真、不全、虚幻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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