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建业:法理与人情――谈@吴虹飞的微博与刑拘

作者:发布日期:201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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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女歌手、作家吴虹飞微博上说:“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没有想到祸从口出,她因为这条微博被法院刑拘,昨天的报纸上还说可能被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即使像我这样的法律门外汉,也知道她这条微博很不理性,她也马上意识到自己出言不妥,立即将它删除,并补发一条微博:“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可见,她不过是发泄一下对某居委会和建委的怨气,何曾真想爆炸犯罪――既无此心,更无此胆。

吴虹飞是口无遮拦,北京警察却说干就干,这次表现出了少见的效率和敏感。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在吴虹飞被关后很快写了《吴虹飞事件的法律分析》一文,认为吴虹飞那条微博中的发言属于“不智”,公安反应过度进行刑事拘留则是“不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何兵 教授在微博中也谈到:“吴虹飞案:一,没有编造事实,只是发泄不满;二,是否"恐怖",应参考言论背景,依常人标准。王林扬言‘戳死’司马南,不恐怖;半夜在楼道说‘戳死你’或称‘炸飞机’,恐怖。三,轻易将公民送进大牢,是在培养掘墓人。四,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行政处罚,杯弓蛇影。”全国人大代表、夙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律师说:“很少有听歌的时间,对歌手很陌生,几天来满网都是这个女歌手,仔细看看挺冤的,有愿意为她辩护的律师举个手吧。前提是不要收费哈。我先举一下‘有’。@吴虹飞我在:http://t.cn/zQMYhBB”这么多律师和法学教授为吴虹飞喊冤,认为吴虹飞“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行政处罚”,警察立即将她关起来是一种国家暴力。

律师和法学教授着重阐明,将她关起来不合“法理”,我在这里想侧重谈谈将她关起来不合“人情”:首先,有人见过预谋爆炸的犯罪分子,提前预告自己要炸何地何人吗?假如吴虹飞真想爆炸犯罪,这位清华大学文、理双学士不至于傻到预先告知吧?其次,我们生活中常听到有人发火说,“我真想杀了他(她)”,“我真听把你剁成肉泥”等等。我也听到过“我要把公安局炸了”、“我要把人事处炸了”等怨言。女性似乎比男性更容易情绪化,说一些气话几乎是家常便饭。电视主持人@李佳佳Audrey 说:“阿飞是很棒的记者、才华横溢的歌手、一直关心朱令的好人。我在把户口从上海迁到广州时也备受两地居委会、街道、计生办、人才中心、公安局各种折磨,历时两年,盖满n个章、浪费n多钱、受尽n多气,说个气话完全可能。她是无害的姑娘,声援。”

我从没有见过@吴虹飞,也没看过她的演出,不知什么原因她演出前偶尔在微博上给我短信,请转发一下她的演出信息,有一次给我寄过一本小说《嫁衣》。从其小说、诗歌和歌曲来看,她对音乐有细腻的把握,对社会人生有独特的感受,是一位富于才情和激情的女孩,对许多社会事件她都仗义执言,也是一位非常具有正义感的歌手。她敢爱敢恨然敢作敢当,又有棱有角有才有义,比起我们身边某些八面玲珑四处讨好的青年来,她的确显得很不“成熟”,显得有点“异类”。

有才华便容易任性,有个性便容易偏激。@吴虹飞 这次失言主要是在不恰当的地方,说了不恰当的过头话,相信她是一时情绪失控,并没有真要犯罪的动机和行为,她的善良、正直有目共睹。

这里无意为她那条微博辩解。在眼下这个充满戾气血腥的敏感时刻,她失当的言论肯定“有错”,但从法理上讲并非“有罪”。有关当局可以对她提出严厉的警告,让她由此吸取深刻的教训:微博不是任性的地方,公众人物更不能信口开河。可是像现在这样把她抓起来,还放消息要将她判刑,反而更增加了社会的紧张氛围。法律的制订与执行无非是为了彰显正义,使不法之徒无处藏身,给人民创造一种安宁的社会环境。吴虹飞发发怨气要是被抓进去蹲大牢,弄得人们以后道路以目不敢喘息,我们这个社会岂不是风声鹤唳?

像吴虹飞这样有才气而无背景的青年,在这个拼爹的时代谁活得不累?他们可能偶尔弄出无厘头和恶作剧,偶尔发牢骚和吐怨气,我们能不能对他们的错误和埋怨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理解?对他们的迷茫和痛苦多一点同情、多一点关怀?

长期以来,我们社会维稳的弦绷得太紧,要给人们留一个通道可以出出闷气,给人们留一个空间可以歌可以哭可以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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