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希孟:文化翻译者的历史使命

作者:安希孟发布日期:2016-11-25

「安希孟:文化翻译者的历史使命」正文

处在社会变动年代,鲁迅倡说的“拿来主义”又适逢其时。他的翻译目标是开拓民智,“获一斑之知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时。”科学救国行不通,他便弃医从文。鲁迅反对为 “顺”而损害原作。他认为,硬译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手法,一面尽量输入新的思想,一面尽量消化吸收,这就是尽可能等值的直译。这一原理没有过时。马丁・路德同样为民众启蒙而翻译。宗教翻译者应有社会担待和使命感。宗教经典的翻译应该促进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进化,是传递宗教真义,教化国民而不是中国化,也不是象牙塔中的高雅鉴赏。要提防本土化的陷阱和染缸。翻译是社会变革的催化剂和各个族群彼此国际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促进闭塞痼弊僵化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喧。翻译与介绍异域新思潮密切关联,促使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主流文化,而不是相反。

宗教翻译者的社会使命感:宗教经典的翻译应该促进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进化,是传递宗教真义,化中国而不是中国化,也不是象牙塔中的高雅鉴赏。要提防中国化的陷阱和染缸。翻译是社会变革的催化剂和各个族群彼此国际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促进闭塞痼弊僵化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喧。翻译与介绍异域新思潮密切关联,促使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主流文化,而不是相反。马列入华,严复翻译天演论适者生存,乃有新式救亡图存论。因而翻译就是用他山之石以攻玉。

向西方学习,曾经是必由之路,这个道路被遗忘久矣。可叹。翻译是介绍新思想新观念,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马克思主义,靠的是翻译。这是向旧营垒冲击的武器之一。翻译能为新思想铺平道路,能改变社会人生,能使风气丕变,能够用夷变夏,五胡乱华五胡变华,变乱祖宗法制打破夷夏之防,根绝严夷夏之防的祖宗老例。

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和宗教改革,是以圣经翻译为其酵母的。

人们逐渐怀疑当时通行的武加大译本Vulgate(旧约是希伯来文,新约是希腊文)的权威性,这个译本暴露出种种弊端。中世纪只有教士阶层读经,后来有人鼓吹让神学从神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强大武器。

但是中国宗教学译界有些儿变成名利场,不立文字,就在别人的译著译作上恬然署名,既是丛书主编,又是单册校者,一身数任,有此行状者,以官员官宦官学者居多。这里缺乏学术担待和社会 批判责任意识。人是他思想的主人,路德说,平信徒皆得为祭司,人人是他自己思想的权威和霸主。个人的作品不受侵犯,不是黄世仁可以强霸的喜儿。

文艺复兴时期回归本源的思想, 回到原典。印刷术的出现,使得希腊文新约圣经由鹿特丹的伊拉斯谟于1516年印行。这是个划时代的里程碑。人们有机会把这个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对比,发现其中的舛误。例如,武加大译本把耶稣最初传道的话(太4 :17)翻译为,“做忏悔吧(do penance),因为天国近了。”把天国和忏悔礼放到一起,注重仪节。伊拉斯谟在瓦拉工作的基础上, 改译为“悔改吧”,强调内心皈依,把外在礼仪改为内在态度的转变。这动摇了武加大译本的权威和教宗的权威。一个时代于焉宣告终结。

马丁・路德大胆地认为,福音书不是用文字书写的。耶稣基督一帮门徒原是目不识丁派,不会舞文弄墨,而是死守善道,基督的道,是生命的活水甘泉,是活的流水,是口头宣告,是充满活力的讲道,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是向人类发出的声音和公开声明,是当时的民众神学解放宣言,在任何地方都能听得到,不是死的文字,根本没有必要写出来,因为它在人们心中。马丁・路德这样说,是为了打破教会的垄断,他区分了神的话和人的话。唯独圣经!路德创造性地把《便西拉智训》中的一段话译为:“信靠上主,尽忠职守”,给予“天职”(Call)以丰富的神学含义,此乃新教伦理。不劳动者不得食,按劳取酬。翻译,就是一项伟大的再创造工程。

西方神学入华翻译,必须忠实于原典。宗教改革时期,百花齐放,圣经被译为各种文字,但不等于各种文字地位无分轩轾一律平等。也不能借口处境化而篡改原意。威斯敏斯特信条(1646)和浸信会信仰宣告(1689,1855)云,希伯来文(古代选民的国语)旧约和希利尼文(新约时代的世界通用语)新约,受到神直接的灵感,是可靠的。宗教争辩以此为准。但由于百姓文化层次低下,故,凡所圣经到达之地,应当译成各国通行语,俾便大众以通行的方式敬拜神。但它传递的不应该是教宗主教的声音。威克里夫自1382起将武加大圣经译为英语,但这不是政出多门,因为他说圣经是信仰的根本,教宗和修道士,若不合圣经,亦不当聆听之。

二、最近几年,学人们孜孜不倦地译西方基督教神学著作,但我以为,这不能成为汉语神学的理据。

因为,这其实仍旧是西方神学,并非“汉语神学”。你用什么语言,是为着方便,为着通俗,并不改变福音的实质于万一。不应该有中国特色的神学。我似乎认为,东方目前仍不可能有自己的神学。范明生先生在谈到西方哲学时说,用汉语去传达希腊哲学的概念范畴时,难免要不厌其烦地借用西方辞书,尽可能消除由不完全对应的汉语译文造成的误读。我以为这也是译西方神学著作的原理。西方语言和汉语分属不同性质的文化,有很大差别,各自体现不同文化传统。如在中国古老观念中,没有灵魂(psyche)的观念。古代中国对人的看法是唯物主义的,故,同西方基督教相比,汉语常常缺乏对应的词汇。这给汉语“神学”带来困难,必须或最好以欧洲语言表述或阅读基督教。我认为,能直接阅读英文文献,更好。

中华基督教,中国特色,今日弊端毕现。五四以后,抵制外来基督教,心劳日拙,节节失利,于是改弦易辙,搞自立运动,自外于人类环球大家庭。其实我们无须另起炉灶搞神学建设。如果没有体制改革,神学创造在中国就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我们不能跟在外国人后面亦步亦趋爬行,可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吸收人类既有先进成果惨痛教训可也,何必事事处处独立创新标新立异乎!

在翻译理论上,我赞成鲁迅的硬译,注重原来句式的保留,注重原文句子结构。因为以中国人私心来揣度,会误解天主真意原意,过于灵活,也会无知妄说!以庄子解尼采,焉能不进入误区!孔子加耶稣,犹如一根香花加一朵云彩,得不出任何数字!西方的就是西方的,一旦中国特色化,就是乌何有!我特别反对在中华固有术语中寻章摘句,牵强比附,因为以中国无神主义心态,难以揣度西方博大思想。

鲁迅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中说,梁实秋先生的论鲁迅先生的“硬译”,以为“近于死译”,而“死译之风也断不可长”。唐译佛经,元译上谕。我国自东汉开始佛经翻译,到唐代有了新的发展,最著名的是玄奘主持译出的佛经七十五部,一三三五卷。元朝强制规定诏令、奏章和官府文书都必须使用蒙文,而附以汉文的译文。唐代和元代这类翻译多为直译,保存了原文的一些语法结构,有的词还用汉语音译,对当时及后来的汉语词汇和语法,都产生过不小的影响。

鲁迅先生主张中国语法上有加些欧化的必要。这主张,是由事实而来的。中国人 “话总是会说的”,但要前进,全照老样却不够。眼前的例,就如先生这几百个字的信里面,就用了两回“对于”,这和古文无关,是后来起于直译的欧化语法,而且连“欧化”这两个字也是欧化字;还用着一个“取消”,这是纯粹日本词;一个“瓦斯”,是德国字的原封不动的日本人的音译。

鲁迅认为,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国粹学家痛恨鬼子气,但他住在租界里,便会写些“霞飞路”,“麦特赫司脱路”那样的怪地名;评论者何尝要好奇,但他要说得精密,固有的白话不够用,便只得采些外国的句法。比较的难懂,不像茶淘饭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补这缺点的是精密。如果嘲笑欧化式白话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试一试介绍外国的精密的论著,又不随意改变,删削,我想,他一定还能够给我们更好的箴规。康伯度(康伯度即买办comprador。鲁迅因林默说他写文章是“买办”手笔,故意用了这个名字)答文公直的回信说:“中国语法里要加一点欧化,是我的一种主张,并不是“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也没有“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汉奸”之类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要杀我的头了。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不过一来就判死罪,方法虽然很时髦,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况且我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都用得很恰当,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罢,倘用中国固有的话的“毒气”,就显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弹里面的东西了。所以写作“毒瓦斯”,的确是出乎“必要”的。

三、 奥古斯丁提出的翻译理论,三个标准:朴实、优雅、庄严。 “朴实”的简单易晓的圣经语言针对的是文化水平一般的民众,让他们易于接受和得到上帝的感召和启发。

“优雅”的语言针对的是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让他们享受语言美的,感受到上帝话语的力量和魅力。“庄严”的话语风格是针对所有人群,彰显上帝语言的权威和正统。他又认为,儿童启蒙文学要朴素,颂扬上帝的文本要典雅,规劝引导要庄严。解经和布道都是艺术,需要训练有素。他反对只靠神宠、无师自通和靠小聪明。这全赖上帝的恩典和从教师学会阅读才可以。上帝的恩惠还得加上师从老师,接受训练。圣经的诠释需要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其次,需要文法修辞论辩术的知识。这有助于了解圣经语言的微妙优美。历史知识有助于理解圣经中事件的知识。机械工艺和自然知识有助于了解圣经的场景和人物。基于此,他要求把自然知识和历史知识编成一本书。异教哲学并非可以不加考虑。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就从异教徒那里带走金银(据优西比乌)。广博而深刻的知识,就是翻译所需要的知识储备。注释的主要目的就是揭示作者的真实思想。遇到疑难和歧义,如果原书作者本意不同,也未始不可。但他不赞成带偏见的解释和任意的比附。其《基督教教义》捍卫了忠实于原意的原则。“如果他的错误解释有助于旨在律法目的的爱,这就和走错路但走到目的地一样。但是,还得纠正他。最好不要偏离正路。”

奥古斯丁强调直译,要求译者遵循语言系统和规则,不能随心所欲变更原文的意义和表达。否则就可能误导读者产生误解。换言之,直译是圣奥古斯丁翻译和阐释神的话语的基本途径。因此,奥古斯丁最推崇希腊文本,因为拉丁文本不如希腊文本“典范”和“忠实”于上帝的旨意。

奥古斯丁强调必须熟悉古罗马文字、希伯来语或拉丁文字,因为他认为这是译者最根本的素质和要求。译者还要对上帝的话语有深刻的理解,要借助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并做出准确的修改和审定。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