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功秦:中国的城墙文明和西欧的玫瑰文明

作者:发布日期:2016-03-16

「萧功秦:中国的城墙文明和西欧的玫瑰文明」正文

只有从大历史的视角,才能客观地看清这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意义。众所周知,一百多年以前开始的近代史,就是中国的农业帝国文明败给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历史,中国被迫开始了痛苦的转型。只有从不同的文明结构这一更宏观的角度来考察,才能更深刻地理解近代中国的失败与帝国文明崩溃的原因。因为近代以来的历史,就是中西方两种不同文明结构冲突的历史。

这里我们先来看中华帝国文明的结构特征。它实际上是一个大一统的以“安分敬制”为基础的文明,社会个体“各守其分,不得相侵”,如同没有生命的城墙上的砖头,整齐地堆砌起来,这个文明中的人们,生活在三纲五常原则建构起来的整齐划一的社会秩序中。这是一种“求定息争”的非竞争性的文明。它的体量虽然很大,在近代以前,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形成对前资本主义西方的“GDP”优势。但这种“砖墙式”的帝国结构本身,与西方文明的类似生物细胞体的多元结构相比,它缺乏微观的个体活力,因而也就缺乏微观试错的变异能力,在宏观上,也就相应地缺乏对变化了的环境的适应能力。这导致了它自身既不能发展出资本主义,到了近代,也无力应对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挑战。

中华文明的演化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自然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代,也曾经生气勃勃,有百家争鸣,为什么后来会演变成为一种近代以前那样的非竞争性的文明?

从春秋战国到秦汉帝国,是中国文明史的一大关键。也可以形象地说,是中华文明潮流的九曲黄河的大转弯。春秋战国时代,华夏文明内部也是列国并存的,是多元的,由小规模的诸侯国家构成的,这些小共同体是自治的,它们的边界是开放的,人才是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的,列国彼此是竞争的。这种情况与西欧文明结构颇为相似。严复在《原强》中是这样概括西欧文明特点的,那就是“一洲之民,散为七八,争雄并长,以相磨淬,始于相济,终于相成,各殚智虑,此日新而月异”。春秋战国时代的华夏民族也是如此。各国在竞争中日新月异。这种小共同体之间的多元竞争型结构,能不断地焕发文明的生机与活力。中国那时是一个产生“大家”的时代。当我们阅读百家争鸣时代的诸家思想言论,我们都能感觉到那个时代的先人是何等的敏锐、机智,他们对人生与世界的洞察力是何等的深邃。丰富的思想观点层出不穷,中国传统的思想学术基础,都是在那个时代奠定的。

但这种多元竞争型文明结构并没有长期持续下来,稳定下来。春秋无义战,老百姓生灵涂炭,为了避免战乱,于是出现了霸主政治,在当时的一些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先后出现了五个霸主,这些霸主力图利用自己的实力与权威,在各国之间建立起妥协与和平均势,如果这种妥协与均势能稳定地形成,并一直延续下去,那中国就会如同西欧一样,保持着多元共同体并存的格局,那么中国的历史真就要重写了。然而,古代的中国华夏地区这种多元格局,到秦汉就结束了。此后二千年,中国基本上走的是一条大一统的帝国文明为基本形态的历史路径。

我们可以追溯中国文明从多元竞争到大一统的路线图:第一阶段是从西周分封以后到春秋时代,是诸侯国多元并存格局,第二阶段,是战国时代的兼并战争时代,第三阶段,到了公元前四世纪,为了适应兼并战争中生存的需要,各国通过变法先后走向“军国化”,即国家以更高效的战争动员这一目标作为改革的方向,纷纷把国家变成中央集权的战争动员机器。在这方面最为成功的是秦国。最后结局,公元前三世纪,是秦国灭六国,中国演变为秦以后的郡县制的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

众所周知,我们祖辈生活于其中的这个帝国文明的基本形态,皇帝―官僚―士绅相结合,形成中央集权王朝,周期性的一治一乱。秦汉以后,经由三国、两晋、南北朝,之后就是隋、唐、宋、元、明、清。每个王朝如同一个人一样,有青春时代,然后进入中年,被生老病死的问题所纠缠,经历了从盛世到衰亡的历史命运。经过漫长(如魏晋南北朝)或短暂(如五代十国)的分裂,但最终中国在乱世后又会回归于大一统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王朝。

正如有学者比较中西文明的历史后所指出的,中国的历史虽然丰富多彩,但这一郡县制帝国的历史循环,比起西欧封建社会复杂丰富的演进史来说,要简单得多。

郡县制的政治治理架构,在秦帝国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了。然而,秦朝是一个新兴的帝国,制度创设还处于粗放阶段。粗放的制度,如同没有加工过的产品毛坯,质地很差,秦朝的崩亡就是因为这个体制缺乏必要的内部平衡机制,难以抑制秦始皇、秦二世这样的当政皇帝的非理性行为。但到了汉武帝时,帝国文明进入了比较精致化的阶段。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建立了十三州刺史,通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意识形态“道统至尊”地位,帝国文明的教化系统是以“道统高于皇统”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儒家的道统至尊,这就意味着,一个王朝的皇统尊顺儒家的道统,是它具有合法性(天命)的依据,这样的文化机制形成了对统治者行为的一定程度的约束,相当程度上实现了体制内部的生态平衡。

中国那么早就统一了,按理说,文明进步可以在稳定环境里实现了,二千年来,为什么中国并没有如欧洲那样,发展出更高级的工业文明形态,而始终在农耕文明的水平上打转?这个问题过去以“为什么中国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的问题提了出来,许多学者认为这个提法是假问题,他们的理由是,不能用“资本主义”这个发生在西方的特殊现象,作为问题来套用中国,然而,如果我们再往深处想一下,这个问题确实是真问题,即使不用资本主义这个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文明与西欧文明存在着一个根本区别,中国是以“整体抑制个体”的以“安分敬制”为原则的文化,西欧是以个体的多元竞争为基础的文化。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

要了解这一点,还要回到荀子的观察。众所周知,在小农经济下,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由于个体的生存方式和消费方式大体相近,是同质的。荀子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同质个体的喜好和厌恶的东西大体是相同的(如农耕社会的土地、口粮、劳动力、水源),(荀子所说的“欲恶同物”),而社会资源则是有限的(荀子所说的“欲多而物寡”)。于是这种同质个体之间的竞争就只能是荀子所说的“寡则必争”。在《富国》篇里,概括起来就是“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这种同质个体为了同样的物而进行的竞争,是很难实现均势与平衡的。荀子有个说法,“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从文明史的宏观角度来看,这就是华夏的农耕文明同质性竞争陷入的恶性循环与难以摆脱的困境。

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即春秋战国之所以无法实现各国之间的均势,其原因与同质体结构的“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的特点有关。事实上,春秋无义战,战国兼并战争无法抑制,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同质体结构,由于无法解决这个矛盾,各国虽然是多元并列,但农耕经济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文化形态,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可以说基本上都是同质性的,“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的矛盾存在于各国关系中,它们之间是无法实现异质共同体之间通过不同利益交换而达成契约的,因而也是无法实现有效的稳定的均势的。此种同质国家之间的兼并战争,不是两败俱伤,就是有你无我。这就决定了,在华夏文明内部的各国之间,就不得不通过经验试错的方式,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战争国家之间的竞争,最终走向大一统,就是这样的经验试错过程,以大一统来克服这样的困境,也就成为华夏文明集体经验的成果。这也是欧洲文明始终“散为七八”,而中国文明则走向大一统专制文明的原因。

在已经建立起大一统的专制王朝之后,小农经济的同质体结构并没有改变,同质体之间,即个体之间仍然会发生资源争夺,用什么文化手段来克服这一结构困境?中国的古人在长期集体经验与试错过程中,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分”为基础的等级秩序,来实现同质个体之间分配平衡。《荀子》中有段话概括了这种办法的实质:“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管分之枢要也。”在这里,“分”(同份)就是每个人根据自己在社会中承担的社会角色、根据角色所发挥的社会功能或职能,被安排在不同的等级中,根据等级的高下,由体制分配给他不同的地位、荣誉和各种稀缺资源。

有了“分”,秩序就建立起来了,儒家的“克己复礼”,就是要求社会成员通过抑制个人竞争的欲求,恪守以“分”为基础的礼的秩序,这样的秩序就是三纲五常的秩序,就是“各守其分,不得相侵”的秩序。“分”能够起到求定息争的功能。人人按自己的“分”来接受分配给他的稀缺资源,天下就自然太平安宁。纲常就是“分”的秩序原则,礼教的目的,就是规范社会成员,使之尊重“分”的秩序,人君就是管“分”的枢要,刑律就是对违反“分”的社会成员予以惩治的威慑手段。整个中华文明体制中的各种文化要素,都可以根据其对于稳定“分”的秩序的功能予以理解。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华夏文明大厦就是以“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文明。“分”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最为核心的概念。如果要用一个字来概括中国传统文明,那么,再也找不出比“分”更为恰当的词了。中国文明中,一切其他的文化要素都是以“分”的原则为基础的。“分”提供了帝国社会结构中的基本的组织原则,它是这个同质性个体构成的社会秩序的关键所在。它要求个体“安分敬制”。在以“分”为基础的文明中,“无分之争”是必须受到抑制的,甚至是要受到排斥的,因为“无分之争”会导致“争则乱,乱则穷”。按角色(父母、兄弟、长幼、夫妇、君臣、亲疏、官爵高下、内夏外夷等等)定“分”,按“分”的高下确定享有的礼器多少,按礼器的高下,来分配财富、权力、名誉、机会,从而代替通过竞争来分配资源。这样的社会,就可以有了一目了然的秩序。这种固化的以“分”为基础的秩序,通俗地说就是依等爵来排座位的秩序,是不需要个人的竞争努力的。

以分治国的原则,体现在宋儒吕祖谦对《周礼》作用的如下揭示,那就是:“朝不混市,野不逾国,人不侵官,尺寸法度不敢逾,一毫分寸不敢易,贱不亢贵,卑不逾尊,一世之人皆安于法度分寸之内,志虑不易,视听不二。何往而非五体六乐,三物,十二教哉?” 由此可见,这样的文化秩序,是以禁锢、压抑一切个人竞争性为其特征的。严复在一百多年前的《论世变之亟》中,就指出中国文化的关键就在于,“春秋大一统,一统者,平争之大局也”,“故宁以止足为教”,“生民之道,期于相安相养而已”。 这样一种文化,它在近代与西方文明碰撞后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一旦排除了自主个体之间的竞争,就抑制了个体在竞争中才会焕发的才智、激情,个性优势与创新力。这样的文化,在宏观上就必然是缺少生气的。这样的文化必然是缺乏对环境变化的反馈能力和适应能力的,从长远来看,这种“分”的结构,当然竞争不过欧洲文明由无数个自主活动的细胞聚合而成的生命体。

虽然,中国在隋唐以后实行了科举考试制度,这种科举制给予社会个体以竞争的机会,并激发了个人为争取享有更多的稀缺资源(如荣誉、权位与财富)而努力奋争的热情,但科举成功的标准,并不是让考生激发自己的创新思维,而是背诵经典条文的求同思维。科举确实是一种前现代社会中的阶层开放性制度,其开放性的优点,反而被用来强化大一统的“分”的教义与定型化的“安分敬制”为核心价值的思维模式。

正因为如此,中国的集权文明,其内部细胞,用严复的说法,就如同城头上的砖块一样。砖墙式的个体是没有生命力的。

华夏文明靠的是大一统下的巨大的规模效应。文明的漫长延续,靠的是周期循环后的大一统文化的自我修复。如果没有近代中西方文明的碰撞,这个帝国结构还会沿着朝代的轮替继续下去。这种文明形态与西欧文明通过多元竞争来实现文化生命的进步不同。这让我想起了黑格尔的那句名言:“万古长存的山岭,决不胜过转瞬即逝的玫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古代文明可以说是“城墙文明”,欧洲文明可以说是“玫瑰文明”。

原文标题《重新解释中国大历史(一)丨中国的城墙文明和西欧的玫瑰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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