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否定”并未彻底,“真相”仍待揭示(下)

作者:发布日期:2015-05-13

「秦晖:“否定”并未彻底,“真相”仍待揭示(下)」正文

◇ 当权派镇压造反派的标本

广西的事如今已经相当有名。我们不必寻找什么民间野史和回忆之类,1980年代广西官方编辑整理的处遗资料中,当年镇压四二二时令人发指不忍卒读的残酷场面就连篇累牍堆积如山。诸如逼迫儿子当众亲手砍杀自己父亲(永福、都安、巴马等县)、残杀被害者后又强奸轮奸其妻女,奸后杀死并剜乳割阴、取肝而食,满门抄斩并洗劫房屋财产供凶手私分(武宣、蒙山、邕宁、融水、浦北等县)、杀人后变相贩卖其妻女勒索“改嫁费”(浦北、资源等地)等等。正如读过这些“处遗”材料的人形容的:“杀人手段残忍至极,成批杀人到处有之,成批敲死有之,成批爆破致死有之,成批戳死有之,成批掷下矿井有之,成批丢下山洞有之,剖腹挖肝有之,割肉挖眼有之,割头示众有之,吊割阴茎有之,先奸后杀有之,杀夫奸妻、杀父奸女有之,成批溺死有之。广西大地,腥风血雨,冤案如山,悲惨状况,史无前例。”〔34〕请问在整个文革时期,在全国范围内,“造反派迫害走资派”何时、何地、有哪一次残暴、野蛮、血腥到如此程度?

处遗材料还证实,当时广西共有武宣、灵山、隆安、天等、浦北、上思、武鸣、崇左、马山、钦州、合浦、上林、邕宁、容县、宾阳、都安、忻城、钟山、来宾等19县和柳州市发生了杀人后挖食肝胆及人肉的骇人事件――而且很多地方是成批地、有规模地发生:隆安发生21起,灵山发生25起,武宣竟达75起。后来曾有人说这与广西少数民族的落后传统有关,并特地指武宣县70%人口为壮族。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笔者根据处遗资料中“吃人”事件的地点和规模在广西民族分布地图上作了标注。图中明显可以看出:广西民族分布的基本情况是东部主要为汉族,西部少数民族为主,由西至东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递减、汉族比例递增。而那些极端残忍野蛮的吃人事件全部发生在中、东部的汉壮混居地带,其中吃人案例次多的灵山和浦北、钦州、合浦、容县等地基本是汉族区,少数民族人口极少。而广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大、经济社会也最不发达的西部(百色、河池两地区)反倒没有这种事。

进而论之,其实我们现在讲的民族分布是1950年代“民族识别”运动和后来的政策下形成的,实际上就文化、社会特征论,广西真正具有原生态民族特点的地方只有西部的百色河池一带,中东部居民无论血缘上的“族源”如何,实际文化社会状态早已高度汉化。按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口径,广西只有63万左右的少数民族〔35〕(其定义与我们现在不同,如白崇禧是穆斯林,但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回族”,而只认为是信伊斯兰教的汉族,与信基督教的蒋介石也是汉族一样),基本都在前述的西部,文革中那里根本没有发生吃人事件,而吃人案例最多的武宣按这一标准其实也是汉族(至少是汉文化)区。

显然,文革中广西的吃人惨剧与“民族文化”没什么相关性,那么它与什么相关?处遗资料明确显示:武宣县被吃者75人都是造反派四二二成员、倾向四二二观点的干部、群众,以及根本没有派别表现但却被指为造反派“社会基础”的“黑五类”及其家属,包括支持四二二的2名党员、3名干部在内。而参与吃人的130人中,居然有党员91人、干部45人,非党非干的“群众”只有21人。吃人案例第三多的隆安县同样如此:参与吃人的41中,党员36人,干部8人,“群众”只有2人;处遗时该县因吃人罪行被处分、判刑共21人,居然全部是党员,三人是干部。〔36〕根据处遗-整党总结时统计,当时全广西共有近五万党员在“非武斗”状态下参与杀人,其中20875人是入党后杀人,9956人因杀人“有功”入党,17970人“与杀人有牵连”。根据“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处遗的结果是全广西共有2。5万党员被开除党籍。〔37〕

很明显,这种暴行的来源是二位一体:一是文革前就不断宣传并步步强化的“阶级斗争,你死我活”观念及据此在社会上制造的以“出身”、“成分”好坏区分贵贱的现代种姓制度,在一定条件下走向极端就变成了“高种姓”对“低种姓”的虐杀。二是文革前当权派以地方驻军、各级武装部和官办民兵组织、基层政权为依托,组织、支持、发动所谓“老保”对触犯了他们的“造反派”实行报复性镇压。而这些造反派有的纯粹因为相信了某种上边灌输的说法而“奉旨造反”,有的则与过去积累的官民矛盾和体制积弊有关。尽管真正的低种姓贱民极少敢参加“造反”,造反派也尽可能回避这些人,但是他们的对手总是要把这两者归到一块,以便于镇压。

广西的暴行之残酷程度固然极端而罕见,但其基本行为逻辑却并不罕见。如闻名的湖南道县大屠杀,过去尽管其残暴已广为人知,但其原因却极少分析,甚至常常归之于“造反派杀人”。后来详情披露:其实恰恰相反,当时的情况是湖南省城造反派“湘江风雷”崛起后,“老保”势力强大的湘南各县基层组织以武装部、官办民兵为支柱,为“防止湘江风雷下乡”,在镇压当地弱势的造反派之余,对被指为造反派社会基础的“黑五类”和其他贱民“先发制人”实行斩草除根的屠杀,据说这可以阻止造反派势力蔓延。〔38〕实际上,道县所在的湘南与广西接壤,广西北部很多地方的屠杀,如成立“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之类,都是湘桂两地互相交流、互相取经的。

这种当权派假手所谓“老保”残害“造反派”的事件,当然不止发生在广西和湖南。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一书,收集了湖南道县大屠杀、内蒙古内人党大血案、广西四二二被剿杀、青海二二三事件、广西宾阳惨案、北京大兴县惨案、云南沙甸事件等共七宗大规模集体屠杀事件。其中除大兴惨案发生于尚未有“造反派”“保皇派”之分的1966年“红八月”、内人党与沙甸事件事涉民族关系外,其余四宗屠杀都是发生在1967-1968年的大乱期间,而且都是当权派屠杀“造反派”和被莫名其妙指为后者社会基础的“黑五类”。

◇ 两个极端之间:造反派的共同命运

清华的情况当然与广西大有不同,死亡的规模也完全不可比,但耐人寻味的是不少人也指出:以“宣传《七三布告》制止武斗”为由头进入清华的工宣队,在其掌权时期,清华的“非正常死亡”也比蒯大富得势时更多!

当然,广西的情况不仅与清华,与其他各省相比也有些特别之处。最明显的是广西文革前第一把手韦国清文革中成立革委会后仍然是第一把手。当时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第一把手都曾倒台过,全国类似韦国清这种情况的仅有河南的刘建勋和黑龙江的潘复生。〔39〕但是,刘潘二人都是得了内线消息第一时间出来支持当地造反派的弄潮儿,随着形势变化后来实际掌权的时间也不长,唯有韦国清从未支持过造反派,而且一直主政广西,他到广州和北京高升后,广西的权力也一直在他扶植的亲信手里,直到1983年中央为解决广西处遗问题专门调整自治区领导班子前,广西实际上一直在他的势力控制下。

不过,人们切莫因此以为韦国清是个中央奈何他不得的地方“诸侯”或“藩镇”,传说他因为与越南有特殊关系所以为中央所仰赖,更是没有道理。〔40〕韦国清是广西壮族人,而且是广西右江苏维埃红七军出身,有人因此认为他的执政有地方或民族或红七军背景,甚至称他为“邓小平(红七军领导人)嫡系”、“中共的桂系”、“广西王”或“壮王”。但实际上,韦国清在当时广西人心目中主要是个“南下干部”,他治桂的最大特点恰恰在于一直以严厉打击“地方主义”、“民族主义”为动力取悦于中央。从某种意义上讲,韦国清可以说是“广西的斯大林”:他作为壮族人却依靠“南下干部”用中央集权主义打压壮族人,就如当年格鲁吉亚人斯大林以“比俄罗斯族更狂热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来镇压格鲁吉亚同族一样。关于壮族,韦国清的名言是:“壮族(与汉族相比)没有特点,依我看,这恰恰是壮族的特点,这正是壮族区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地方”。据说他曾要求《刘三姐》主角的服装不要突出壮族特色,而要突出“劳动人民”特色。〔41〕

从1955年在广西任职以来,韦国清都极善于揣摩圣意,在人事上高度依靠外来干部和“南下干部”。广西地下党、边纵游击队出身的地方干部、“红七军老战士”乃至他故乡东兰凤山一带的壮族乡亲被他整得最厉害。“壮王”、“二壮王”曾是他扣给地方干部的帽子。而凤山“革老”(革命老人,即红七军老战士〔42〕)大都反韦,使该县成为四二二在广西农村地区少有的根据地,文革中也被韦屠杀得最厉害――全县人口1.3%死于非命,死人比例为全广西之冠,其中“革老”就有149人遇害〔43〕。韦国清的东兰壮族同乡兼红七军老战友韦祖珍文革中被中央调回广西与他搭档做第二把手,没两年就被韦国清借九一三事件之机打成“林彪死党”,几乎整死。〔44〕韦国清的老首长红七军军长李明瑞在苏区肃反中被冤杀,延安时期已平反并宣布为烈士,1949年后其在广西的家属因此很受尊敬,但文革时韦国清和广西当局在带头“批邓”〔45〕的同时又宣布李是反革命,“大有鞭尸扬灰之势”,家属也被整得“家散人亡”,〔46〕直到韦国清调离广西、文革结束,经邓小平直接过问,才恢复了历史的公正。又如而今闻名天下的“壮族歌仙刘三姐”,本是源自广东汉族地区的民间传说,传入广西后于1950年代末被当时广西区党委文教书记、广东籍汉族干部伍晋南调集文化力量将其打造成广西壮族的“文化名片”。可是文革中韦国清狠整伍晋南,炮制“大毒草”《刘三姐》成为伍的大罪之一,整个文革十年中这“壮族歌仙”一直被“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韦国清封杀……。

韦国清何以能成为“政治不倒翁”是另一个话题。这里要说的是:他在广西的作为并不是一个“土司”、“诸侯”的行为,反映的也不是什么地方或民族的“传统”,而就是一个成功揣摩圣意的跟风者、一个极权体制下无法无天的地方官僚,这在当时不能说没有代表性。只是由于韦国清从未失势,反对他的造反派广西四二二也就从未像“井冈山”在清华那样一度得势。广西因此也成为当权派镇压造反派的一个极端典型。而在清华,文革初期工作队打倒了蒋南翔,毛泽东又打倒工作队并扶植蒯大富得以称霸清华园一年多。但是我们不妨设想:如果蒋南翔与工作队是一回事而且从未倒台(假如清华有个“韦国清”),蒯大富(假如他还会“跳出来”做清华的“四二二”)的遭遇又会如何?

在清华,工作队扶植的“保爹保妈派”狠整过蒯大富,但他们很快就在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干预下垮台了,后来的清华严格地说没有典型的“老保”。四一四是从“井冈山”中分裂出来的,当然,从“四一四思潮”重建文革前秩序(“打天下不能坐天下”论)的想法看有点接近于“保”,但基本上还是被毛泽东看成造反派中的异端,后来和团派同归于尽都被毛泽东卸磨杀驴了。不过几年后(请注意:无需40年)回头看,老四的人还是比老团的人更能被体制接纳,但比他们两者都更能的,还是当年的“老保”。那么,假如“老保”始终没垮,清华园又会是什么样呢?蒯大富等人又会如何?

在当时的中国,清华与广西几乎是两个极端了:由于在皇城根下直接得到毛泽东和中央文革的扶植,“老保”早就没了影踪,造反派之得势天下第一,“百日大武斗”中蒯大富亟欲踏平四一四的气焰与广西“老保”踏平四二二的声势一度近似――但仅仅是“一度”。别看毛泽东在“召见”时贬损四一四,但毛泽东其实是绝对不容蒯大富踏平四一四的(否则十个四一四也不可能“绝处逢生”!)。然而,毛泽东却非常乐见广西“联指”踏平“四二二”。如果说在清华这一个极端中造反派的下场最终也还是比“老保”惨(请注意,我这里指的不是他们在邓小平时代的下场,而是指在毛泽东时代的下场),那么处在另一个极端的广西四二二下场就不必言了。

事实上,无论韩爱晶、蒯大富们如何自命为“可靠的造反派头头、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并竭力与外地那些“不可靠”的、在野的、弱势的造反派划清界限,最高层还是把他们归为了一类。从林彪那句“我们没有开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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