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扬:为“人性论”平反

作者:张显扬发布日期:2013-07-11

「张显扬:为“人性论”平反」正文

写在前面的几句话

我在“人性论”三个字上加了引号,是为了表示这个概念和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有所不同。

欧洲哲学史上的人性论,作为以人为“本体”而建构起来的哲学体系,例如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也有翻译为“人本学”的),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没有人可以给它做什么判决,戴什么帽子,因而不存在平反摘帽问题。

我这里说的“人性论”,是我们中国的“土特产”,它并不是成型的哲学体系,也没有试图去解释历史。它只是一个很朴素的看法,一个观点,认为人是有人性的,文学艺术离不开人性。就是这么一个观点,却遭到严厉批判,被戴上“抽象人性论”的帽子。结果,“人性”便成了有害而危险的东西,致使人们谈“人性”色变,唯恐避之不及。谁要是不小心和人性沾上边,那就非遭殃不可,甚至要搭上身家性命。这就成了一个案子,而且至今没有平反。

为“人性论”平反摘帽,其意义不只是解决文艺界一个历史冤案;更重要的,是要澄清一系列理论是非。贯彻“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这些理论是非是非澄清不可的。

究竟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

按理说,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人有人性,物有物性,无论欧洲还是中国,早在2000多年前,哲学家们就已经讲清楚了。所谓“人性”,无非是人之为人的本性,包括饮食男女、喜怒哀乐、趋利避害,珍惜生命,等等,只要是人,就有这种本性。但是,几十年来在我国理论界,却流行着一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口头上也承认有“人性这种东西”,实际上却用偷梁换柱的手法,予以彻底否定,认为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抽象肯定,具体否定,而且气势逼人。在这种强词夺理的诡辩的淫威下,这个土生土长、尚未成型的可怜的“人性论”便一命呜呼。

人们一直把这种观点,当作人性问题上的经典之论,奉为圭臬,讲人性论,没有不加引用的。实际上,这种观点除了表明在人性问题上坚持极“左”的“阶级论”,即绝对化了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立场,否定有“人性这种东西”而外,没有说出任何道理。

“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这个论断是完全错误的。人性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既有具体的人性,又有抽象的人性。人性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大而言之,有三个层次,即个别、特殊和一般。以友情、爱情、亲情为例,这是任何(正常)人都有的感情,属于人性一般。这些感情在每一个人身上的表现,则既和个人禀赋(先天的遗传因素,后天的经历和文化素养,等等)有关,又和个人所属的不同社会群体(种族、民族、国家、阶级、宗教、地域,甚至行业,等等)的特点有关。和个人禀赋相联系的人性,是人性的个别。和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相联系的人性,是人性的特殊。人性的个别是具体的,也就是“具体的人性”。人性的特殊和人性的一般,都是抽象的,也就是“抽象的人性”;二者的区别在于抽象的程度不同:人性的特殊是从特定的社会群体中抽象出来的,人性的一般是从“人”这个族类中抽象出来的。

“在阶级社会里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没有超阶级的人性。”这种论断在逻辑上犯了三重错误,因而同样不能成立。首先,把“带阶级性的人性”当作“具体的人性”,混淆了个别和特殊,是概念混乱。带“阶级性的人性”是一个阶级的成员所共有的人性,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人性,因而不是人性的个别,即“具体的人性”,而是特殊的人性。第二,“在阶级社会里”,也不是“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这样的人性只是人性的特殊性的一种内涵。人性的特殊性还有其他种种内涵,例如带民族性的人性、带国民性的人性,带不同宗教色彩的人性,等等,都是人性的特殊性。第三,“在阶级社会里”,并非没有“超阶级的人性”,只要是人,不管是哪个阶级的人,都具有人之为人的本性。把“带阶级性的人性”看作阶级社会里唯一的人性,或人性的唯一表现,一方面用以冒充“具体的人性”,否定人性的个别;另一方面又用以否定“抽象的人性”,抹杀人性的一般,从而在人性的三个层次上都和真理背道而驰。

在极左的“阶级论”眼里,只有“阶级”和“阶级性”是实在的和具体的,活生生的个人及其具体的人性和“人”这个族类及其普遍的人性,都是不存在的。这里,用“目中无人”四个字来形容,是再恰当不过了。

众所周知,讲人性,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有没有“带阶级性的人性”,而在于确认每个人和全人类都有“人性”。只有确认这一点,才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真正把人当人,才能确认每一个人的人权,才能理解和构建人与人之间合乎人性的关系。否定“人性”,无异于崇尚野蛮的“丛林原则”。曾经横行一时的“斗争哲学”,动辄把人往死里整,哪怕是亲密战友,手足兄弟,同生共死的患难之交,也决不手软,对待他们,就像某些食肉动物对待自己受伤的同类那样,无情地予以杀死并吃掉,就是这种野蛮的“丛林原则”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政治斗争中的具体表现。

从“需要”看人性的一般、个别和特殊

人性的一般、个别和特殊,可以从多个角度去考察。这里,我们仅从马斯洛关于人的五个层次的需要上来考察一下。无论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还是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要是人,就有这些需要,皇上是这样,乞丐也是这样。这是人性的一般或人性的共性。但是,这些需要在每一个人身上的表现,即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和方式,以及对满足与否和满足程度的评价,则是具体的,皇上和乞丐大不相同,因为他们的身份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所属阶级不同。

以安全的需要为例。身居深宫大院,又有如狼似虎的锦衣卫护着,皇上还未必感到安全,而乞丐只要有一个挡风避雨的栖身之所,就会有安全感。又比如尊重的需要。对于皇上来说,不给他三跪九叩,三呼万岁,就不能满足他对尊重的需要,就要治你的罪。而对于乞丐,只要你用平和的、关爱的目光看着他,并予以些许帮助,他就会觉得受到了尊重,至少不会感到屈辱。之所以有如此区别,是因为每一个人的需要,都和他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相应的生存条件分不开。乞丐不具备皇上的条件,他的想法,他的需要,自然和皇上不可同日而语。这既是人性的个别,又是人性的特殊:乞丐的需要是乞丐的,皇上的需要是皇上的。

人性的特殊性,归根到底,来自于人的社会性。人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人的社会性的内涵,它构成为人性特殊性的社会基础。只把“阶级性”当作人性的社会性予以肯定和强调,是很狭隘、很片面的。实际上,即使在阶级社会里,人的社会性也不只是阶级性。作为民族的成员,人有民族性;作为国家的成员,人有国民性;如果是宗教信徒,还带有特定的宗教信仰的印记,以及其他等等。这一切,都是人性的社会性,都使人性表现出特殊性。怎么可以借口“在阶级社会里”,就把人的社会性仅仅归结为阶级性,只承认“带阶级性的人性”,而把带其他不同社会群体特点的人性统统否定,把人之为人的普遍的人性也一并予以否定呢?

极左的“阶级论”者无法摆脱的梦魇

为了进一步用“阶级论”否定“人性论”,极左的“阶级论”者又说,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资产阶级主张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他们以为,这样就强化了自己和“抽象人性论”相对立的“阶级论”的立场了。殊不知,这不但没有否定“超阶级的人性”,反而确认了“超阶级的人性”。

既然没有“超阶级的人性”,又何言“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地主和资产阶级,是两个不同阶级,如果没有“超阶级的人性”,哪儿来“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说“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就是承认地主和资产阶级有共同的人性,也就是承认“超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是个什么概念呢?据毛泽东说,“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士兵(‘武装起来的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12页)这就是说,“人民大众”并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而是一个在特定历史时期由三个不同阶级构成的政治联盟。如果没有“超阶级的人性”,哪儿来“人民大众的人性”?说“人民大众的人性”,就是承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有共同的人性,也就是承认“超阶级的人性”。

“超阶级的人性”是极左的“阶级论”者无法摆脱的梦魇。他们想否定它,但又不能不把它作为理论前提,包含在自己的论证之中。事实上,只要他们不敢为公然否认有“人性这种东西”而承担恶名,并且使用“人性”这个概念来和“人性论”作斗争,他们就摆脱不了“超阶级的人性”的纠缠。因为“人性”这个概念,说到底,它的规定性就是超阶级的。只要使用它,就不能不受到它的规定性的制约。

历来被奉为经典的反“人性论”的观点,解构出来,就是这样。这里除了否定人性这一点是清楚的,其他一切,从概念、提法到论证,都是一笔糊涂账。什么是人性,什么是具体的人性,什么是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有没有超阶级的人性,所有这些,没有一个是说对了的。然而,就是这么一笔糊涂账,却让我们顶礼膜拜了几十年,岂不哀哉?

“用锁链把人类拖进天堂”

极左的“阶级论”者如此强词夺理地否定“人性这种东西”,批判“超阶级的人性”,这和他们奉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分不开,也和他们自己抹煞人性的社会实践特别是残酷的党内斗争分不开。当然,也和那个时候莫斯科御用的第三国际的极左的思想文化路线,特别是和这条路线的守护神、斯大林极权统治的意识形态总管日丹诺夫分不开。后面这一点,我们在这里且不予讨论。

马克思主义在人性问题上是自相矛盾。在理想的层面,也就是在马克思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上,主张自由和人性,主张人性的复归,主张人道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不管现在人们怎样看待共产主义,他的这份理想是值得嘉许的。多年前,英国曾经把马克思评为世界十大思想家之一,入选的理由,就是他对人类有着崇高的人文关怀。但是,在实现理想的途径和手段上,也就是在革命和社会改造的问题上,它主张阶级斗争和暴力,主张专政和剥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他还有一句名言,叫做“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3卷,第819页),这就是说,从旧社会到新社会,只能借助于暴力,舍此别无他途。这就把暴力提到了历史杠杆的高度。其实,靠暴力这个“助产婆”接生下来的,并不是民主、自由的社会。这个旗帜下进行社会变革的人们,除社会民主主义者外,一无例外地主张并实行“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以后,又实行蔑视人性和自由的“专政”。

斯大林认为,列宁主义的实质,列宁主义的核心,是无产阶级专政,是说得一点不错的。列宁关于“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把马克思的暴力论发展到极端。什么是专政?“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列宁全集》第二版第3卷,第216页)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选集》第3卷,第623页)在这样的政治文化和政治权力下面,哪里还会有自由和人性可言?

待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实际是列宁主义传到中国,和中国几千年传统的专制主义互为表里。这样,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主义,充满人道精神的奋斗目标,被实现目标的反人道的途径和手段所代替,途径和手段本身成了目标,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暴力和专政。专政不仅要“落实到基层”,而且要“全面专政”,即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其中包括上层建筑各个领域都要专政。这样,自由和人性,不仅是错误,而且是罪恶。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与实现理想的途径和手段之间的矛盾,我曾经做过一个比喻:它要“用锁链把人类拖进天堂”。我们曾经的社会主义,苏联东欧的现实社会主义,波尔布特的兵营社会主义,在驱使人们攀登“理想境界”的过程中,在破坏“旧世界”、创立“新世界”的时候,不就是这种情景吗?否则何至于害死数以千万计的无辜的生灵,株连数以亿计的更加无辜的民众?

上述反“人性论”的观点被确立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主张自由和人性的知识分子,就开始遭殃。首当其冲的,是从白区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年轻的翻译家、作家王实味。他因为在1942年3月,分两次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一组杂文《野百合花》,表达自己朴素的人性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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