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文:文革中大辛庄屠杀调查

作者:遇罗文发布日期:2004-06-30

「遇罗文:文革中大辛庄屠杀调查」正文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

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

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5级,污染程度非常严重。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一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路的婴儿。

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人,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人;红升行动慢一些,只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力主屠杀的公社主任高福兴、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组织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作为执政者来说,自己的“太子”、“衙内”们杀些人,他们是容忍的,农村的平头百姓们也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还不好接受――万一引起动乱怎么办?起码国际影响也不好吧,尤其事情发生在北京。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执掌生杀大权的人物,是毛泽东、林彪赞扬的红卫兵;受害的一方,是毛泽东划定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况且这种压迫、敌视行为,从49年以来就建立了,59、61年又两次得以提升,以至喊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低人一等的“贱民”阶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他们认为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及其后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活动停止了,但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在继续之中。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制止。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非常残忍。

从杀人最多的黎明大队,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

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些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

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传达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

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

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

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

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

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

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

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知道自己并没有处死他人的权力,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反常。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会向大兴县过问此事。

老刘说,他们从北京回来,认为得到了明确的指示,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而且还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北臧公社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

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一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

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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