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旭飞:试析查韦斯执政14年的主要成就与失误

作者:方旭飞发布日期:2013-03-07

「方旭飞:试析查韦斯执政14年的主要成就与失误」正文

内容提要 查韦斯的 “玻利瓦尔革命”取得了重要成就,如委内瑞拉民众的政治参与度提高; 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和战略部门; 社会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等等。但查韦斯执政 14 年也出现了不少失误,如缺乏对权力的监督与制衡,行政权尤其是查韦斯总统的权力过度集中; 政治和社会分化严重; 经济严重依赖石油部门; 国家对经济过度干预,导致投资环境恶化;通胀率居高不下; 公共安全形势恶化,住房短缺严重等。

关 键 词 查韦斯 玻利瓦尔革命 21 世纪社会主义 参与制民主

1998 年 12 月 6 日,委内瑞拉 “第五共和国运动”候选人查韦斯在总统竞选中提出了打倒腐败政治精英和进行 “玻利瓦尔革命”的口号,取得了广大贫民的支持,一举获胜。1999 年 2 月 2 日,查韦斯就职总统,宣布要兑现竞选承诺,实行“和平、民主革命”。查韦斯政府代表穷人、被社会排斥在外的各个阶层、对社会不满和期望社会发生激进变革的民众的基本利益,其主要对手是传统的政治精英、富人和金融寡头等保守派势力。查韦斯上台后,面临支持他的 “查韦斯主义者”和反对他的保守派势力之间在政治和社会方面的两极分化和对立。在保守派导演的 2002 年 4 月政变破产后,委内瑞拉政治经济形势一度恶化,但是,查韦斯政府没有改变 “玻利瓦尔革命”的方向,继续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实施全面调整,并进一步提出了实现 “21 世纪社会主义”的目标。

查韦斯虽然不像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拉美传统激进左派 ( 如智利的阿连德政府和尼加拉瓜的第一任桑解阵政府) 那样追求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进行根本的变革,但是,他挑战新自由主义霸权和建设 21 世纪社会主义的努力,使其当之无愧地成为当今拉美最激进的左派。查韦斯在言辞和行动上的激进路线,导致 14 年来国际社会对他的评论形成两极分化之势。支持者称其为委内瑞拉贫民的救世主,反对派则指责他是扼杀民主的独裁者、麻烦的制造者和 “拉美坏左派的代表”,等等。本文的重点是考察查韦斯执政期间委内瑞拉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主要政策调整措施,总结查韦斯执政 14 年来的主要成就与失误。对查韦斯执政期间的成就与失误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查韦斯总统三次获得连任及 2006 年总统选举后支持率下降的原因。

一 主要成就

查韦斯总统执政 14 年期间,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

( 一) 政治领域的主要成就

为确保在竞选中提出的 “玻利瓦尔革命”运动朝着进步的方向前进,查韦斯上台后首先在政治领域对旧的代议制民主制度进行改革。查韦斯不仅严厉批评传统政党追求的政策措施,而且对帮助这些政党维持权力控制的政治体制进行抨击。他认为,委内瑞拉需要根本摆脱过去失败的新自由主义和寡头民主政治,建设新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 委内瑞拉的旧政治体制是腐败的、自私自利的、对贫困人口实施政治歧视的以及对人民的要求无动于衷的;要建设新的政治制度必须把最高权力从传统政党手中转移到人民手中。查韦斯上台后在政治领域实施的第一个重大措施就是解散议会,成立新的立法机构―――全国立宪会议,起草新宪法。1999 年 12月,委内瑞拉新宪法 《玻利瓦尔宪法》在全民公决中通过。 《玻利瓦尔宪法》的起草和通过,是查韦斯上台后实施政治变革的开端。自 1999 年年底新宪法通过至今,查韦斯政府在政治改革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对委内瑞拉的民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建立参与制民主是查韦斯政府政治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新政治秩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999 年新宪法规定: 委内瑞拉立国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建立一个 “公正、民主的社会权利国家”,国家既要保证个人民主权利,又要保证社会权利,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国家; 建立一个新的一院制的全国代表大会、一个新的最高法院和新的选举委员会,用它们分别代替旧的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立法、司法和选举机构; 建立一个 “参与制和主人公制的”民主。1999 年新宪法强调了人民参与权、集体权及公民应享有的各项社会经济权利。实际上,1999 年宪法是根据人权和公民参与的原则规定了 “玻利瓦尔革命”的法律基础。宪法第 62 条规定: “所有公民有权自由参与公共事务”,“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制定、执行和管理的参与是实现主人翁民主的必要条件”。第 70 条规定了公民有权参与的各项活动,如 “公务员的选举;全民公决; 对公众意见的咨询; 公务员的罢免; 立法、立宪和选举的倡议; 市政会议; 公民集会”,等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查韦斯政府建立了参与制民主的各种组织形式,如玻利瓦尔小组 ( Círculo Bo-livarianos) 、卫生委员会、合作社、城市土地委员会和公社委员会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公社委员会( Consejos Comunales,又译社区委员会) 。查韦斯把公社委员会看成推动委内瑞拉参与式和主人公式民主的重要机制。这是一种新型的地方和基层的民主政治机构。根据 2006 年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公社委员会法》,在城市,每 200 ~400 户家庭即可建立一个公社委员会; 而在农村,每 10 ~ 20 户家庭即可建立一个公社委员会; 在印第安人聚居地区,10 户以上就可建立公社委员会。委员会所有重要决定都必须经过公民集会讨论和多数票通过,公民集会必须有本社区 30% 成年人出席。查韦斯政府通过在基层创建公社委员会等组织,促进居民在涉及自身利益与社区发展的公共工程等方面的积极参与,从而在委内瑞拉全国范围内推行参与制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到 2007 年年底,委内瑞拉在全国共建立了 3. 3 万个公社委员会,约有 800 多万人参与。

除建立一系列公民自治组织作为参与制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外,查韦斯政府还通过选举来动员和组织民众参与国家决策,体现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查韦斯上台之后,委内瑞拉共举行了5 次全民公决、3 次总统选举和若干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和地方选举。为了获得选举胜利,查韦斯政府进行了大规模动员。除 2007 年举行的宪法修正案公投遭到失败之外,几乎每一次选举都以查韦斯的胜利告终。查韦斯政府建立的选举参与机制就像一台发动机,不断地为查韦斯的选举胜利和保持个人的较高支持率提供动力。

查韦斯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称为 “使命”的社会计划,如 “罗宾逊计划” “里瓦斯计划”和“苏克雷计划”等。这一系列社会计划的实施不仅为改善穷人的境遇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由于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强调人民对计划的设计和参与,从而使 “使命”计划成为委内瑞拉建设参与制民主的重要机制。

查韦斯政府建设参与制民主的措施不仅使更多的委内瑞拉人融入政治进程,还使他们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参与机会,促进了传统上被排斥在政治体制之外的民众尤其是穷人的政治参与。在委内瑞拉,有投票权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 1998 年的 79%提高到 2010 年的 92%。选民在总统选举中的参与率从 1998 年的 65. 5% 上升到 2006 年的 74. 6%。许多贫民在查韦斯执政期间第一次参加了选举。

印第安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扩大。1999 年新宪法共 350 个条款中有 110 多条罗列并阐述了公民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人权和政治权、社会权、家庭权、教育权、经济权、土著人权益以及环境权等。1999 年宪法规定印第安人享有一些新的权利,如本民族语言、文化和领地权以及在全国代表大会中享有 3 个固定席位的权利。委内瑞拉的印第安人运动在查韦斯政府的长期支持下也有了较快发展。在印第安人口密度最大的亚马孙州,印第安人政党 “亚马孙州多种族人民团结党”与查韦斯领导的 “第五共和国运动” 结成了联盟。2005 年,该党赢得亚马孙州 7 个市长职位中的 2个,在议会中获得 1 个席位。该州另一个印第安人政党 “印第安人统一运动党”也在议会中获得了 1个席位。2006 年,在印第安人运动的推动下,议会通过了保护印第安人权益的 《土著人民和社区组织法》和 《“印第安人市”政府法》以及保护印第安人权益不受外国跨国公司侵犯的法律。史蒂夫・埃尔内 ( Steve Ellner) 认为,查韦斯执政期间实施的一系列政治参与措施和社会动员增强了妇女、非裔委内瑞拉人和土著居民等弱势群体的自信、骄傲和效能感。政府的社会计划强调社区居民的参与,从而把社区与贫民窟都融入政治生活。

查韦斯政府促进政治参与的措施导致委内瑞拉的民主制度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承认。根据权威独立民调机构拉美晴雨计 ( Latinobarómetro) 民意调查报告显示,查韦斯执政期间,委内瑞拉民众对民主的满意度得到提高。在委内瑞拉,认为 “民主比任何其他一种制度都稍胜一筹”的委内瑞拉人占本国人口总数的 84%,比 1998 年提高了 14 个百分点,比拉美国家平均数高出 23 个百分点; 对本国民主制度感到满意的人数占 49%,比拉美地区的平均数 44% 还高出 5 个百分点; 表示对政治感兴趣的人数占 35%,而地区平均值只有 26%。

( 二) 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主要成就

查韦斯执政期间,在经济领域采取了国有化、土地改革等措施,在价格、汇率和货币等领域加强了控制,在社会领域实施了一系列社会救助计划。查韦斯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取得了重要成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国家掌握了本国经济的命脉和战略部门。查韦斯上台后,停止了正在执行的私有化( 如对医疗体系的私有化) ,而且对一系列行业实施了国有化,包括石油开采和提炼,电信、设施、钢铁和水泥,等等。2001 年的 《碳氢化合物法》规定,与外国公司的石油合作项目中,委内瑞拉国有石油公司须占股份 51% 以上,还增加了矿区使用费和所得税。除了 《碳氢化合物法》规定的政策调整外,查韦斯政府单方面改变了政府与石油公司签署的协定。2003 年 2 月,查韦斯宣布对石油部门实现 “完全主权”。除了对石油部门实施国有化外,查韦斯政府还将国有化扩展到电话、电力、水泥、钢铁、大米加工场、咖啡企业、银行、超市和酒店等行业,使国家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

其二,改变了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时期的放任自由政策,提高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查韦斯政府在货币、价格和贸易政策方面实施控制措施。《外汇制度管理法》授予行政部门对外汇市场实施干预的权力。2002 年年底的工人罢工导致国家石油公司 ( PDVSA) 的生产陷入停顿,本国货币博利瓦尔 ( Bolivar) 急剧贬值。2003 年 1 月 22 日,中央银行停止了国内货币的交易。不久,查韦斯颁布法令,建立外汇管理局 ( CADIVI) ,负责外汇管理和用汇审批。2005 年 2 月,为遏制通胀和投机,查韦斯颁布实施价格控制的法令,规定由生产部来管理食品、药品、原材料和基本服务等领域的 400种主要消费品的价格。

查韦斯还实施了土地改革。2001 年 11 月,查韦斯颁布了 《土地法》,宣布限制土地私人所有的规模; 把闲置土地分配给农民和合作社。根据全国土地委员会的统计数据,到 2003 年年底,全国共有 220 万公顷土地分配给了 13 万个农民合作社。2005 年 1 月,查韦斯颁布了加速土地改革进程的法令 《萨莫拉法案》,规定由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农村发展委员会及委内瑞拉农业组织共同负责土地改革计划的实施。全国土地委员会负责调查私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状况。政府将把闲置的土地征收过来并给予适当补偿,然后分配给农民合作社。政府将与土地所有主进行谈判,如若土地所有主拒不配合,政府将强制征收。查韦斯政府的土地改革对农业部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仅为大量农村人口分配了土地,还为他们提供了贷款、技术培训,提高了他们融入市场的能力。

其三,查韦斯政府积极推动委内瑞拉资本和技术来源及贸易关系的多样化。查韦斯政府主张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拒绝对美国的政策言听计从。查韦斯积极推进与中国、伊朗、俄罗斯等国家的经贸关系,促进了投资、技术和贸易关系的多样化。查韦斯政府还积极推行能源外交,利用石油做“催化剂”,推动地区能源一体化。2006 年 5 月以后,委内瑞拉先后与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巴拿马、巴拉圭等拉美国家签订了有关能源合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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