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中国进入下世纪的门户

作者:岩华发布日期:2001-06-04

「钓鱼岛:中国进入下世纪的门户」正文

中、日钓鱼岛群岛之争由来已久,至今此一问题已由这块在地图上不能标出的小点,成为一个巨大的象征,演变为十分刺手、敏感的国际政治问题、民族感情问题,牵一丝而动全身。成为笼罩在东亚地区这个世界上社会最具活力、经济发展最快地区上空不散的阴影。也成为中国能否顺利进入二十一世纪之路上的一道关键性的门坎。

钓鱼岛海域的战略意义

钓鱼岛群岛共有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黄尾岛、赤尾岛五个岛屿、南小岛礁、北小岛礁、飞獭礁三个岩礁组成,共有六点五平方公里的陆地(1)。但它的实际价值并不在此,而是以此岛屿为依托,按照一九九二年联合国公布的《国际海洋公约》:“主权国家以二百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之条款,而划定的庞大的海域和海域内包括海底石油、矿产、海洋渔业等海洋资源和领海、领空的交通、运输权宜及未来潜在资源等等,中日两国在此海域的争议面积达七十四万平方公里之巨,这个数字几乎是中国与南沙群岛周边国家领土领海争执的总和。一九六七年联合国调查发现:此一海域蕴藏着八百亿桶的海底石油和油气(2)。如果中国在此一海域争执中失利败北,那她失去的不仅是几个小岛,连带此海域的庞大海洋资源和其后代子孙的空间和财富也将拱手让人。更严重的是它所引起的连锁效应,使被沿岸诸国侵占的南沙诸岛及其所属的八十多万平方公里的领海、领地、领空,也将因而回收无望了!以此恶例,中国与俄国四千公里国界线上无数争议、与印度庞大的领土之争、与越南国界和北部湾纷争、与韩国东海海域之争等等,也必将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连锁后果。

钓鱼岛所处的地理位置极具战略价值,它距日本本土达一千余海里,距琉球八十多海里,距台湾基隆也仅七十多海里,距大陆九十海里。在地理结构上,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琉球群岛相隔着两千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之原则,钓鱼岛群岛毫无疑问归属中国。如果日本的侵略得逞,它就象从日本国长出一个尖长的犄角一样那么难看,它深深插入中国腹腔,并划走大片海域。果真如此,钓鱼岛海域就成了日本进入台湾海峡,南下东南亚、南太平洋必经的战略之路,也是日本赖以生存的中东石油能源补给线上,最西南段的一点。如果日本在此建立军事基地或部署重型武器,则无异于在中国的家门口设下了订时炸弹。

钓鱼岛到底是属于谁的

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最早有记载可追述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琉球,而远离“撮尔小国”日本,隋阳帝曾特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到了十四世纪的明朝,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帮属国,那时琉球王就派出大量学生,留学中国。

明朝初年(一三七二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该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停,这些在明嘉庆十一年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嘉庆三十四年出日公使郑舜功著《日本一鉴》书中提及中国的台湾与钓鱼岛(3)。

大明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日本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一六零二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遭日人监督内政四十余年。一六五四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一八七三年日本出兵强略我属国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次年又出兵台湾大肆攻掠,在清朝大军压境之下,榨取大清白银数十万两后退出台湾。由于大清朝廷此时已腐败、愚蠢、无能成为一堆行尸走肉,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後不了了之,中国的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所有、台湾管辖。光绪十九年(一八九三)十月,慈嬉太后还把钓鱼岛列屿赏赐予清廷内务官盛宣怀,供其采药之用。

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大清甲午战败,签定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但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台湾和澎湖列岛,没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钓鱼岛群岛。该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勒令第十三号》,将钓鱼岛“划入”琉球(冲绳县)行政区内(4)。此间,中华民国政府为感谢日人搭救中国渔民,写一谢函,说此间国人在“日本琉球钓鱼岛”附近获日人相救,便成为如今日本大肆宣扬中国承认钓鱼岛归属日本的“铁证”。可见偷换时间、概念、斧凿牵强。

一九四零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台湾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做出终审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台湾管辖(5)。一九四五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国投降,声明无条件的废除两国之间签订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随即废除,按照此约,台湾和它所属各个群岛包括钓鱼岛,全部回归中国。无论从地理、历史和现实各个方面都切实证明,钓鱼岛历来属于是中国。

保钓运动:前扑后继生生不息

一九四七年四月二日联合国《关于托管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委任美国托管“主权未定”的冲绳群岛。但当时台湾所属的钓鱼岛群岛由于狭小荒凉、没人居住,似乎被人遗忘了,仍被美军占领,做投弹标把场用。

一九七零年美军把冲绳群岛的“施政权转交”日本,竟然有意或无意地把中国钓鱼岛的“施政权”也交给日本。这一下激起全球华人的极大愤慨,从七一年元月起,首先是美国华人留学生集合两千五百多人,在联合国总部前举行保钓示威,迅速波及全球各国华人和台湾、香港、大陆,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全球华人“保钓运动”。这迫使美国不敢承认钓鱼岛主权归属日本,而只是说交给日本“管辖权”。但当时的两岸政府正忙于兄弟内斗,争先恐后地拉拢美日,以打倒对方。虽然当时台湾仍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但只表示了不满,并不强烈。中共曾发出“严正声明”

指出美日拿中国领土作交易“非法”,却没任何行动。中国既没以实际行动接管该岛、也没提交联合国审议,或告到国际法庭,这给了日本以可乘之机,日本开始步步为营,把黑手一点点伸向钓鱼岛。

一九七二年中共与日建交,不但不追究钓鱼岛问题,反而“放弃对日索赔”,致使日本军国主义欠下中国人的滔天血债,一笔勾销。就在这一年,日本军国主义阴魂转世的“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设置了导航灯塔。

一九七八年中共与日本签定《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提出钓鱼岛“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由下一代更有智慧的人去解决”。于是,日本便有待无恐地蠢蠢欲动了,当年,日本出动巡逻艇和军机骚扰中国渔民。五月,更在岛上建了直升机场,还经常派出测量船、调查船到钓鱼岛海域。十月,中共大批武装渔船包围钓鱼岛,向日本军警举出“钓鱼岛属于中国”的牌子,迫使日本“搁置灯塔申请案”。一九八九年,日本出动炮艇驱逐台湾渔民,遭到全球华人抗议。一九九零年日本“海上保安厅”宣布承认“日本青年社”设置的灯塔为“正式航标”,结果引发全球华人另一个“保钓”高潮,中共副外长正式透过外交渠道向日本抗议,灯塔申请案再次遭搁置。九二年中国大陆人大通过《海洋法》,第二条明例钓鱼岛海域为中国所属,日本为此向中共提出抗议(6)。

日本军国主义正鲤鱼翻生

今年,日本再次挑起钓鱼岛争端有其复杂背景。当初美国在亚洲的“反共政策”围堵中国大陆,为此而对日本实行休养生息的“亚洲马歇尔计划”,扶持日本进行经济改革、物价改革,使其左右逢缘占尽天时地利之便,其产品在美国市场畅行无阻,韩战越战又使之大发“冷战财”。近年来,美国甚至进一步扶持日本迅速武装、壮大。中国两岸政府争先放弃对日巨额索赔,中国人民的血肉懈金,奠定成了日本经济发展的本钱,据日本学者研究:若日本赏还中国的战争赔款,它就根本无法迎来“经济起飞”(7)。从六十年代至今日本已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强国,这种经济膨胀直接促使日本自信心加强,又产生了百年前它侵略亚洲诸国时的那种爆发心态。

九二年它修改二战投降时盟国限制其军备的宪法,使国防经费连年突破其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成为世界军费第二高的国家。九三年,它又打破宪法规定“不得驻军海外”的限制,以联合国的名誉派出“自卫队”到东南亚。近年来,它开始向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国们“说不”,并以它是联合国会费第二大的供应国为由,强力要求加入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成为第六位常任理事国,但遭英法反对,中俄旁观,只有美国赞成。九五年美日又签署了经修改后的《美日安保条约》,增设两国可联手干预亚洲国家,在日本遭受“亚洲侵略”、“周边有事”、“镇压国内叛乱”等范围“合作”,增加明显针对第三国的条款。

九五年上台的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是日本政坛有名的右派强硬分子,他子承父业,历任在日本二次大战中战死和战犯(象东条英吉之流)将领家属组成的“日本遗族会”会长,这个组织是日本为数不多的敢公开为其军国主义召魂扬幡的政治团体之一。正是在它们的推动下,日本政府历届多名高官公开否认日本过去的侵略罪行,篡改教科书、美化军国主义暴行,连二战中的一级战犯也当选过首相(原日本首相信岸介曾被判处为一级战犯)。今年“日本青年社”的愚动决不是偶然的,它与日本政府一唱一和,配合默契,是日本政坛右转,军国主义复活的结果。

一九九六年七月,日青社又在钓鱼岛设新灯塔,日本接着宣布把钓鱼岛划入二百海里经济专属区。八月十八日,日本冲绳右翼分子在九零年的旧灯塔附近树立一面木制太阳旗。日本“海上保安厅”接着就连续驱赶台湾、大陆的捕鱼船。九月访港的日本外长池田生硬地说:“尖阁群岛(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没有特别加以解释和说明的必要”。日本首相桥本面对九月开始的全球华人和平保钓运动,命令海上保安厅做好准备“必要时用实力去排除”。

钓鱼岛:对犯罪的忍耐即是犯罪

在世界上的几个岛屿领土争执中,最具权威的海牙国际法庭,近年来的两个判例中国应引以为戒,一九二八年该法庭裁决荷兰和西班牙的“拉帕尔马”岛主权争议案,因荷兰人该岛活动时,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议,被法庭认定“西班牙默认拉帕尔马岛属于荷兰”,而判决西班牙败诉。一九三三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丹麦和挪威关于“格陵兰东部领土”的主权争执案,虽然挪威人在格陵兰东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跃程度不及丹麦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麦人拥有整个格陵兰主权。

当年大清失去琉球群岛时,朝廷的态度与今日中国也十分相似。在犹豫是否以武力夺回失地之际,李鸿章上奏折说:“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8),而这“延宕”二字就如此把琉球拱手让给日本了。

此法也正是邓小平的“留到下一代去解决”的前车之鉴。而中国政府竟不想想:为什么日本就不怕“多树一敌”?甚至多树中、港、台与庞大海外华人“三敌、四敌”呢?!更何况当前中国国际政治、综合国力、军事武备、战争潜力并不比日本差!

屈指钓鱼岛被日本“实效控制”已愈二十五年,按照国际法惯例,一国在无“行动争议”的情况下占据某处领土五十年以上,该国则被视为领主。如果中国在此情况下不能采取有力的方式和行动,表达对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拥有主权的有效凭证,以“延宕一法”

继续再拖延二十多年,既使“将来国家强大了”,中国也因领土法中的“时效法则”失去主权法上的依据,而注定永远地失去这一岛屿和海域。如果日本右翼在钓岛得逞,它在日本政坛必将名声大震,就此坐大,从而进一步促使日本政坛右转,那将是中国和亚洲的灾难。

对犯罪的忍耐,就是怂恿犯罪、本身也就是犯罪!这已是千古验证过的铁的事实。如果中国政府当初顺从民意,严格依照国际法执行:“废除日本天皇,严惩日本战犯,索取战争赔款”,以德报德,以怨报怨,也不致于让今天中国人去面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忘恩负义。

边缘政策:以行为艺术坚决保钓

面对如此僵局,中国应运用政治智慧、外交艺术、国际法理、民间行动、军事战略等一切手段,及时因应,果断处理:

首先,克服我们民族部分保守、内向、平庸、无为等惰性传统和委曲求全、苟且偷生的劣质文化、阿Q式“乡?”心态。召集全民族相关方面精英、专家,

设立专门研究机构、执行部门,迅速、准确、高效地具体行动处理钓岛事务。

第二、保持坚定不移、强硬不懈的一贯立场,通过正式外交渠道与日本交涉、谈判、协商;组织双方专家学者交流对话;发动媒体口诛笔伐、人民游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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